中共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支部委员会
关于印发《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2018年度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公司各部门:
现将《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2018年度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中共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支部委员会
2018年7月13日
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
2018年度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实施方案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纪委、省市纪委全会精神,持续深入推进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、向基层延伸,按照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成都市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、城投集团《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实施办法》要求和城投集团党委、纪委工作部署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公司2018年度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治理思路和目标
按照注重惩防衔接,健全制度机制,弘扬新风正气,筑牢拒腐防变、治腐预腐思想和制度防线的总体思路,以实现标本兼治为根本目标,坚持多元化组合式治理方式,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主体作用,集中力量和时间综合施治,坚决查处一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影响恶劣的“微腐败”问题,建立健全治理“微腐败”长效机制,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、落实、落细,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,努力和持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二、治理重点和内容
(一)治理重点
公司全体成员在行使岗位权力、履行职能职责或在为民服务过程中,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(二)治理内容
围绕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关切点、干部群众关注点、工作持续改进点和违纪问题易发点等,重点对以下“微腐败”问题进行治理:
1.贪污侵占、以权谋私、虚报冒领、滥用职权、挪用公款、侵占集体财产、吃拿卡要、弄虚作假、优亲厚友、执行制度不公正、收受红包礼金回扣等问题。
2.公款吃喝、请客送礼、私分滥发、变相旅游、公车私用、奢侈浪费,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省委、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、市政府十条实施办法问题。
3.主动服务意识不强,庸懒散浮拖、推诱扯皮、工作不实,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,监管不力、失职渎职,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,对待群众态度生冷、作风粗暴或“门好进、脸好看、事难办”工作消极、怠政懒政,在职不愿尽责担当或违反制度规定擅自做主等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问题。
三、工作举措
(一)结合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,深化党员、干部教育培训,常态化开展思想道德、党性党风、党规党纪、廉政廉洁和法律法规等教育,提升廉洁意识。对不合格的党员、干部“回炉”重新开展教育培训,对“回炉”后仍不合格的党员、干部,进行岗位调整。积极利用各类廉洁教育基地、平台、OA专栏开展党员、干部的教育培训。
(二)将“微腐败”治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,纳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,主动发现问题,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,对违纪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,形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。
(三)加强舆论引导,凝聚思想共识,大力开展治理“微腐败”宣传,持续传递集团党委和公司党组织旗帜鲜明推进治理“微腐败”的坚强决心和具体要求。充分利用宣传栏、工作网络等方式发布“微腐败”治理宣传内容,组织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加强对报纸、刊物、电视台、网络等媒体的关注,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,大力营造敬畏知止氛围。
(四) 拓宽“微腐败”问题收集渠道。一是利用“微腐败”举报箱、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收集问题线索;二是开展走基层、听民意活动,接受群众反映,主动发现问题,解决群众诉求。
(五)建立“微腐败”问题台账,逐项解决“销账”,对存在的违纪问题,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。
(六)对典型“微腐败”案件,一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同步抓好被通报曝光人员思想转化和教育帮扶,促进相关人员汲取教训,主动整改。
(七)坚持对典型“微腐败”案件进行“一案一反思、一案一剖析、一案一整改”,深入查找“微腐败”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根源,主动开展反思剖析。注重运用各类典型案例,开展警示教育,促进基层党员、干部深刻汲取教训,防范类似问题发生。
(八)开展好案件通报、警示教育、反思剖析、整改落实等工作,改进和加强基层党建内容,并主动接受城投集团纪委监督和检查。
(九)主动认领“微腐败”治理中查处的各项问题,对城投集团纪委反馈的问题采取各种措施强化整改落实,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城投集团纪委作出书面报告。
(十)强化整改促建,将“微腐败”问题转化为预防措施,建立健全基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,围绕议事决策、选人用人、绩效考核、评先评优、费用报销等方面的用权行为进行梳理审核,厘清权力运行环节,编制“微权力”权力运行图,动态排查廉政风险点,有针对性的开展建章立制。
(十一)定期开展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情况分析研判,推动治理工作平衡发展。
四、治理责任和要求
(一)压紧压实责任
公司党支部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有力有效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,认真担负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责任,以强烈的担当意识,主动落实好治理“微腐败”工作的主体责任。公司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责任意识,加强组织领导,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确保治理工作实效。各部门加强对职责及业务范围内相关“微腐败”问题的治理工作,及时查找和处理“微腐败”问题。
(二)明确工作职责
公司党群纪检部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,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、统筹推动、监督检查。公司党支部将治理公司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,组织开展对各部门“微腐败”治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,注重发现问题、查处问题,及时督促推动各部门治理整改。
(三)坚持问题导向
各部门要把发现问题、剖析问题、解决问题作为治理的重中之重。积极从自查自纠、履行职责、广泛深入发动职工群众、畅通举报渠道,集中分析整改、明察暗访等工作中,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。要集中力量抓好“微腐败”问题的查处,将案件查处作为开展治理工作的重要检验成果之一,自始自终坚持和跟进。
(四)注重治理实效
公司党支部要着重在抓问题整改上狠着力,在形成长效制度机制上做文章,在创新治理模式上下功夫,在规范权力运行上见成效。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,注重实际效果,坚决防止思想不重视、治理走过场、查处不严格、整改图形式等情况,对治理敷衍塞责、弄虚作假、得过且过、摆花架子的要责令整改,造成不良影响的,及时启动问责程序,以强有力的责任落实,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、有效开展。
中共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支部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印发 |